佛山照明: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环球报道
发布时间:2023-06-12 18:10:17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票简称:佛山照明(A 股) 粤照明 B(B 股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票代码:0 0 0 5 4 1 (A 股) 2 0 0 5 4 1 (B 股)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40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
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  本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7 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

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,并于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12

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,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

议议案,应会 9 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,会议符合《公司法》

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:

  一、审议通过了关于《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

及其摘要的议案

  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、核

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,有效地将股东利益、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

利益结合在一起,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

定的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

案)》及其摘要,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。

  表决情况:同意 6 票,反对 0 票,弃权 0 票。

  关联董事吴圣辉、雷自合、张险峰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。

 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

限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及其摘要。

  二、审议通过了关于《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

核管理办法》的议案

  为保证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,形成良好

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

实际情况,公司制定了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

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。

  表决情况:同意 6 票,反对 0 票,弃权 0 票。

  关联董事吴圣辉、雷自合、张险峰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。

 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

限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。

  三、审议通过了关于《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

法》的议案

  为落实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,明确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

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、实施程序、特殊情形的处理、信息披露、

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等各项内容,公司制定了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

限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》。

  表决情况:同意 6 票,反对 0 票,弃权 0 票。

  关联董事吴圣辉、雷自合、张险峰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。

 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

限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》。

  四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

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

  为高效、有序地推进和实施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以

下简称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”、“本次激励计划”),拟提请股东

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,授权内容及范围如下:

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,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, 确

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;

缩股、配股、派息等事宜时,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限

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;

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;

与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的一切事宜,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

权激励协议书等相关文件;

件和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,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

与考核委员会行使;

相关事宜;

本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;

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,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股权激励计划的管

理和实施规定,但如果法律、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

到股东大会或/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,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

到相应的批准;

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,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

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,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

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;

除限售、调整修改、回购注销、终止等各个阶段,依据股权激励的实

施情况,向有关政府、机构办理需要的审批、登记、备案、核准等手

续,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及解除限售申请、向登

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、修改《公司章程》并办理注

册资本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;

相关文件;

会计师等中介机构;

文件明确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;

  上述授权事项中,除法律、行政法规、中国证监会规章、规范性

文件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《公司章程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

通过的事项外,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

直接行使。

  表决情况:同意 6 票,反对 0 票,弃权 0 票。

  关联董事吴圣辉、雷自合、张险峰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。

 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五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》的议案

  表决情况:同意 9 票,反对 0 票,弃权 0 票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 事 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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